|
|
|
|
|
|
| 莆田市政府出台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
 |
|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4日 |
为有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日前,莆田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莆政综〔2010〕88号),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强化执法和监督检查,规范统计数据发布与使用。要将统计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设置统计执法机构或者配备执法人员。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规范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发布与使用。 二是改革统计制度方法,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监测和预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指导各部门的服务业统计。 三是依法设置统计机构、设立统计岗位、落实统计人员。各县(区)政府要依法独立设置统计工作的机构,建立健全服务业、能源、科技统计工作体系。各乡(镇、街道)应统筹设立统计站,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加强村(居)统计队伍建设,确定专兼职统计人员。 四是强化统计经费保障,确保统计部门的常规业务和大型普查经费的落实。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为统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物力和财力保证,对新增常年性统计调查任务和行政运行成本所需的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村(居)统计人员补贴制度,基本报酬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五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开展数据库建设与应用。各级政府要把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根据统计调查和普查需要,配置相关设备,实施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统计资料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大型普查和调查数据库。
|
Tags: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