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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调查队认真研究部署《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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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
为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调办字〔2009〕125号)和莆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莆法治办〔2009〕15号)精神,莆田调查队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一是加强法规学习。举办队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将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列入各科室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二是组织征文竞答。组织干部参加全国“我与《统计法》”征文活动,并适时开展新法新规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制作宣传材料。印制新修订《统计法》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手册,制作手提袋、资料袋、宣传卡等宣传实物。四是营造宣传氛围。将与莆田市依法治市办、统计局等联合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夜市”活动,在步行街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纪念品等活动;开设队内、外网法制宣传专栏;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登新《统计法》等有关知识,并在市政府广场、主要场所悬挂、张贴新《统计法》宣传标语、广告气球,通过短信平台向调查对象发送《统计法》宣传信息,形成浓厚的宣传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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